工期:2021-06-09 至 2021-06-09
机械年限:不限
驾驶人员数:1人
出租方承担:
燃油费,进场费,出场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场地占用费,安装费,检验费,验收费,维修保养费
承租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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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要求设备为13米半挂,拖运摊铺机,出发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前曹镇姜家坡村京台二标一号场站,目的地为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环西路与二环南路交接口西行500米。设备证件资料齐全,驾驶员驾驶证、操作证、保险齐全。驾驶员需提供7天内的核酸检测证明,采用零租方式,按趟结算,承租方不负责燃油、不负责人工费、不负责食宿、不负责拖运费,结算时以最终实际使用的趟数进行结算。出租方承担设备安全,承租方根据实际需求随时通知出租方设备进场,出租方应随时待命等候通知,随时进场,随时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