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2021-05-03 至 2021-07-03
机械年限:8.0年内
驾驶人员数:1人
出租方承担:
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场地占用费,安装费,检验费,验收费,维修保养费
承租方承担:
燃油费
其他要求:
1、使用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
2、使用期:预计使用1至2个月,根据实际使用天数核算
3、进出场费:超过3个月,出租方负责单边运费,超过六个月,出租方负责双边运费,运费限价不超过4000元/趟。
4、资格要求:相关设备租赁的营业执照,操作证。
5、结算方式:根据使用部门签认的机械使用确认单办理结算。
6、付款方式:根据计量情况支付。
7、其他说明:操作手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出租方提供住宿,有食堂10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