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2020-10-23 至 2020-12-22
机械年限:不限
驾驶人员数:1人
出租方承担:
进场费,出场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场地占用费,安装费,检验费,验收费,维修保养费
承租方承担:
燃油费
其他要求:
需16方湿式清扫车1台,车况良好,保险手续齐全,驾驶员具有相应驾驶证、操作证。承租方只承担燃油费;无预付款,按月结算(每月20号前),每次结算完成并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本次结算金额的50%,3个月内支付至本次结算金额的95%,以此类推,6个月内付清,如项目资金确实困难,支付视工程计量款支付情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