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2021-10-21 至 2021-10-31
机械年限:不限
驾驶人员数:1人
出租方承担:
燃油费,进场费,出场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维修保养费
承租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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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需租赁8台翻斗车,型号为40吨 ,每台使用10天,在内蒙古兴安盟俄体镇使用,看设备情况,不符合要求不予以进场,车辆生产日期最好是2015年以后生产的。1.且提供车辆技术性能良好,手续齐全,按期年检,必须含100万商业保险。2、乙方提供技术良好的操作人员,有特种设备操作证,岗位许可证书齐全,按规定时间进场,服从指挥,看好要求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