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2021-10-25 至 2022-12-31
机械年限:不限
驾驶人员数:1人
出租方承担:
进场费,出场费,运输保险费,安装费,维修保养费
承租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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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1、满足设备小时产量400-450吨的热量需求;
2、产品出厂时,配有《产品质量证明书》、《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
3、设备配置煤气发生炉、煤气管道、发生炉煤气燃烧器系统、不小于120立方米的煤粉储存罐;
4、煤粉储存罐配套5个侧边料位计,1个仓顶料位计,5个测温装置,以及配置9个独立吹送惰性气体的喷吹口和管道,分部在5个测温装置周边;煤粉仓底部配有独立的惰性气化喷入口借口,可以和惰性气体储存罐连接。
5、控制电器元件采用国内知名一线品牌;
6、煤气发生炉必须配置液态排渣系统,将不能气化的灰份以及煤中含硫的酸性物质从渣池中排放,杜绝这类物质影响骨料和沥青的裹覆;
7、燃烧器除了配置一套发生炉煤气燃烧系统外,还需配置一套完整的天然气燃烧器和控制系统,两套系统可随时切换。
8、正常生产时,煤气发生炉系统余热回收的导热油系统既能独立加热燃烧器助燃空气,也能加热保温沥青储存罐中的成品沥青。
9、投标方以往所有煤气发生炉业绩中不得有不良记录(如因设备质量、安全以及服务原因遭业主中途清退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