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2021-10-18 至 2021-10-22
机械年限:不限
驾驶人员数:1人
出租方承担:
燃油费,进场费,出场费,运输保险费,场地占用费,维修保养费
承租方承担:
运输费
其他要求:
租赁13米高栏半挂一辆,运送小型机具设备一批,与出租方签订运输合同。
运输地点:从宁夏固原市西吉县吉强镇运输至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山东高速鲁南高新物流产业园。
出租方需提供25台吊机一台,协助货物装车,吊机使用时间约2个小时左右,出租方不负责装车。
承租方只负责运输费,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其他费用与承租方无关。
要求出租方提供的车辆及司机符合国家要求,第三者保险不低于100万。运输过程中(含装卸)产生的任何安全问题与承租方无关,为承租方带来损失的,要赔偿承租方相应损失。
运输过程中承租方小型机具设备损坏、丢失按照承租方采购时原值从运输费中扣除,金额不够者由出租方赔偿;装卸过程中出租方人员需听从承租方现场人员安排,不听从安排者承租人有理由要求出租方退场且不承担任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