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2021-10-23 至 2022-10-22
机械年限:5.0年内
驾驶人员数:1人
出租方承担:
进场费,出场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场地占用费,安装费,检验费,验收费,维修保养费
承租方承担:
燃油费
其他要求:
1、开具增值税为税率3%或13%的增值税专票(税前单价为固定价格,无论市场价格如何变化,税前单价不做调整。如税率发生变化时结算需以最新国家规定税率为依据,计算税后单价作为最终价格)。
2.承租方负责租赁费和燃油费。
3.出租方需配备操作手,操作手需24小时值班;出租方负责操作手工资、就餐费用、保险等;出租方负责设备维修保养 。
4、要求设备况良好,手续齐全。
5、施工地点:淄博市淄川区。
6、根据需要随时启用和停用,以实际使用日期为准。
7、其余约定协商后按照合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