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2021-10-11 至 2021-10-17
机械年限:3.0年内
驾驶人员数:1人
出租方承担:
燃油费,进场费,出场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场地占用费,安装费,检验费,验收费,维修保养费
承租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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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要求设备为70吨水泥罐车,倒运水泥。起点为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前曹镇。终点为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坊子乡,道路协调问题由承租方负责,设备有环保标示贴,设备证件资料齐全,合法上路,驾驶员驾驶证、操作证、保险齐全。采用零租方式,按台班结算,估算2台班,承租方不负责燃油、不负责人工费、不负责食宿、不负责拖运费,结算时以最终实际使用的台班进行结算。出租方承担设备安全,承租方根据实际需求随时通知出租方设备进场,出租方应24小时随时待命等候通知,提前半天通知进场,要求及时进场,由于设备进场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承担,随时进场,随时退场,工作时间服从现场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