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2021-10-08 至 2021-10-10
机械年限:5.0年内
驾驶人员数:1人
出租方承担:
燃油费,进场费,出场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场地占用费,安装费,检验费,验收费,维修保养费
承租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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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1、高栏单排一辆,要求厢长4.2米,配备驾驶员一位,手续齐全。2、预计使用时间2021年10月08日至2021年10月10日(共一趟,根据需要随叫随到)。3、工作区间:诸城市承骏食品有限公司(诸城市S329)至德州禹城;4、工作内容:设备物资运输(根据租赁方计划)。5、出租方为我方提供一切与运输有关的服务,包括但不仅于履行安全、环保、运输等方面任务。运输过程中,出租方应保证材料或设备的数量与质量的稳定不变性。出租方自行协调交管部门,费用自理。6、竞标方须表明税率,以方便我方计税定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