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2021-10-03 至 2021-11-03
机械年限:5.0年内
驾驶人员数:5人
出租方承担:
燃油费,进场费,出场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场地占用费,安装费,检验费,验收费,维修保养费
承租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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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1、车辆规格统一且车厢长度均达 5.6 米及以上,每辆车配带一位驾驶员。2、工作内容:倒运砼块、渣土、碎石等松散、零碎状道路建设需用材料。3、工作范围:大四环四分部所辖工区或场站区域之间(运距皆在 10KM 以内,含 10KM)。4、租赁方式:按趟租赁,均衡运费,运价不随运程改变而改变,最高不含税租赁限价为:100 元/辆/趟(注:此价格包含车辆租赁费与司机工资两大部分)。5、出租方应为我方提供全面的与运输有关的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履行各项安全、环保、交通协调等方面的义务。6、出租方应保证材料从装料到卸料整个过程的安全稳定。我方不承担任何非我方造成的意外事故责任。7、投标方应标明税率,以便我方计税竞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