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2021-09-25 至 2021-11-30
机械年限:2.0年内
驾驶人员数:10人
出租方承担:
燃油费,进场费,出场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场地占用费,安装费,检验费,验收费,维修保养费
承租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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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大西环三分部因施工需要,租赁自卸车10辆,点至点运输,自七分部马鞍山石料厂(济南市长清区王岭村)运送至大西环三分部场站施工范围。实际运输路线出租方根据实际考察自行规划,数量约为30000吨,报价为不含税价格。出租方需保证货物质量安全和数量安全,出租方需提供与运输有关的一切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保,交通协调等各方面义务。要求自行协调交管部门,费用自理。按元/吨进行结算,无预付款,根据计量款到位情况,于9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采取银行转账、(不贴息)承兑汇票支付100%租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