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2021-08-11 至 2023-08-10
机械年限:1.0年内
驾驶人员数:1人
出租方承担:
燃油费,进场费,出场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场地占用费,安装费,检验费,验收费,维修保养费
承租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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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本次机械类型租赁实际为混凝土外加剂半自动化生产成套设备,报价以合成减水剂母液 元/吨 报价为准,此次竞标报价以两种混凝土外加剂半自动化生产成套设备的综合报价为中标依据,只报其中一项不作为有效报价。
一、基本要求
设备要求:符合环评要求,满足半自动化生产需要,产线设计合理,设备要求全新设备,自有设备使用不超过一年,一年内原有设备占比不超过40% ;
产能要求:母液合成釜2个以上,复配罐2个以上,配套储罐8个以上;
生产要求:拥有成熟的各类型母液生产技术,按照需要生产各类型母液,满足复配生产的需要。
二、技术要求
1、提供设备租赁同时提供生产管理管理,对生产产品负责出厂检测及留样检测,确保产品质量;
2、根据需要,提供一定频次的技术服务工作;
3、配合产品优化及成本优化工作;
4、有相关产品合作业绩、产品质检报告及相关技术证明资料。
三、其它要求
1、中标单位承担场地使用费10万元/年,自建厂起计算;
2、中标单位提供设备以招标单位名义进行项目落地;
3、具备产品研发能力,具备支撑联合开发产品、承担课题的能力。
4、预计合成减水剂母液为1800吨/年。
5、地点:菏泽市巨野县麒麟镇南疏港四路东段
6、联系人:陈海滨 联系电话:18754031519
7、支付方式:无预付款,乙方每月15号前,凭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机械租赁结算单结算上月的实际租赁费用。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180日内,甲方付此次实际结算租赁费用70%,360日内付清剩余30%。
8、具体事项以签订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