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2022-08-01 至 2022-08-03
机械年限:3.0年内
驾驶人员数:30人
出租方承担:
燃油费,进场费,出场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场地占用费,检验费
承租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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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需租赁30辆运输车(载重33吨)(符合要求车队优先选择租赁),用于德州市平原县前曹镇姜家坡村至泰安市岱岳区西黄村石料运输,预计运距150KM,预计运输量10000吨,数量为暂定数量,以实际完成且甲乙双方确认的运输数量为准。要求24小时内运完。车辆要求车况良好,设备及驾驶员驾驶证,行车证手续、保险证件齐全,要求第三者险200万,承租方不负责燃油、不负责人工费、不负责食宿、结算时以过磅单为准结算。出租方承担设备安全,承租方根据实际需求随时通知出租方设备进场,出租方应24小时随时待命等候通知,提前半天通知进场,要求及时进场,由于设备进场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承担,随时进场,随时退场,工作时间服从现场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