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2021-10-02 至 2022-08-01
机械年限:不限
驾驶人员数:人
出租方承担:
进场费,出场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场地占用费,安装费,检验费,验收费,维修保养费
承租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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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现需2台龙门起重机,型号10吨23米,起重高度9米,龙门手续由出租方负责检验出报告,预计使用10个月。施工地点山东省平度市新河镇朱家村二分部施工范围内。 必须机械较新状态良好。保险含第三者险100万以上。每月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挂账。根据工程计量款情况进行付款。机械实际使用时间以施工进度为准。进场时间以项目部通知为准。进场后签订租赁合同。严格按照合同内容执行。联系人:周正拓 1886686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