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2021-09-01 至 2021-11-30
机械年限:不限
驾驶人员数:1人
出租方承担:
进场费,出场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场地占用费,安装费,检验费,验收费,维修保养费
承租方承担:
燃油费
其他要求:
施工地点:湖北京山G347 京山城区段( 北环线) 改扩建工程施工工地。挖掘机要求斗容量0.8-1m³,设备证件齐全,操作手保险证件齐全。可以开具建筑服务费(带操作手租赁费)增值税专用发票。
1、租赁时间为暂定时间,以实际进、出场时间为准。
2、实际租赁单价除税金和油耗外包含车辆租赁费、维修费、年检费、进出场费用等一切有关本次租赁的费用;。
3、厂家品牌要求:不限
4、结算及付款:每月15日对账,开具相应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三个月支付租赁款。
7、乙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